问题 | 同居时,哪些财产应被纳入财产共有 |
释义 | 一、同居时,哪些财产应被纳入财产共有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夫妻财产离婚后该怎么分配 夫妻财产离婚后的分配方式: 1.有约定的,按约定进行分割。 2.属于个人财产的,归个人所有。 3.属于共同财产的,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三、夫妻一方赠与共同财产有效吗 法律网提醒您,夫妻一方赠与共同财产,未经另一方同意,是无效的。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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