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审裁断verdict英国陪审团就诉讼中的事实所作出的裁断(一 译“裁决”)。裁断由首席陪审官宣布,如有口误,可以当庭更正,但在陪审团解散或法官宣判以后,则不能更改。英国的陪审裁断,就内容而言,分为3种: ❶一般裁断(general verdict).系对起诉书所控罪名的全部肯定或全部否定,宣布有罪或无罪。 ❷部分裁断(par-tial verdict),系对起诉书中所控罪名作部分肯定部分否定,也可以宣布某一罪名成立,某一罪名不成立。 ❽特殊裁断(special verdict),系只对某些事实作出结论,而不作出法律裁断,或者认定被告人患有精神病而宣告无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