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应如何确定子女的抚养费标准 |
释义 | 一、离婚后应如何确定子女的抚养费标准 离婚后确定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应当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 法律网提醒您,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 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二、离婚后对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为多久 离婚孩子抚养费一般要给到子女满十八岁成年。例外情况: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需要父母抚养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三、抚养费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抚养费不是设定诉讼时效。符合条件的,随时可以提起请求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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