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夫妻财产怎么办理分割 |
释义 | 一、离婚夫妻财产怎么办理分割 离婚夫妻财产办理分割的方式是:如果夫妻已经签订夫妻财产分割协议的,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对财产未做约定的,由双方进行协商进行财产的分割;双方对财产分割未达成协议的,将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法院在分割时会照顾到婚姻中无过错方、女方和照顾子女的这一方。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后夫妻分割财产协议 离婚后夫妻分割财产协议如下: 1.当事人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结婚时间、生育子女的时间和个数、离婚原因等; 2.双方同意离婚的明确的意思表示; 3.离婚后,如果有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那么子女随哪一方共同生活,抚养费如何给付,给付多少,另一方对子女的探视时间及方式等; 4.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的方式; 5.违反协议的违约责任等等。 ![]() 三、离婚财产分割需要公证吗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需要公证,只要双方对财产分割内容协商一致即可,协议经双方签字即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均产生法律约束力。而公证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协议书作为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避免将来纷争的产生,因此并不是必须的程序。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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