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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处理威胁恐吓行为的方法
释义
    一、处理威胁恐吓行为的方法
    处理威胁恐吓行为的方法报警。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4.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6.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威胁恐吓罪的取证方式是什么
    威胁恐吓罪取证方法:
    1.书证方式。以文字、符号所记录或者表示的以证明待证事实的文书。比如,有恐吓内容的书信、文件、票据、合同等。
    2.物证方式。指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说明待证事实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物品。
    3.视听资料方式。指用录音、录像的方法记录下来的有关案件事实的材料。比如,用录音机录制的当事人的谈话,用录像机录制的人物形象及其活动,用电子计算机储存的数据和资料等。视听资料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进入证据领域的。
    4.证人证言方式。指证人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向人民法院所作的对案件事实的陈述。证人所作的陈述,既可以是亲自听到、看到的,也可以是从其他人、其他地方间接得知的。
    
    三、受到恐吓威胁后能索要精神损失费吗
    法律网提醒您,受到恐吓威胁,如果并没有其他侵权行为的,不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精神损失费以侵权行为为前提,不可以单独提出。但是受到该邻居恐吓威胁,可以向医院报警,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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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7:4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