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企业清算相关法律程序解析
释义
    一、企业清算相关法律程序解析
    企业清算相关法律程序解析如下:
    1.成立清算组;
    2.接管公司;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应当全面向清算组移交公司管理权;
    3.清理公司财产;
    4.接管公司债务;
    5.设立清算账户;
    6.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权登记。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二、企业自行清算的条件是什么
    企业自行清算的条件如下:
    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股东请求而被司法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三、企业清算需要多久
    公司解散事由出现后成立清算组,清算结束之后去申请注销公司。注销公司的时间一般都是6个月左右,但是分公司注销时间为4个月左右。公司注销要登报45天,然后国税注销受理45天,地税受理45天,因此时间都会比较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9 7:4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