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年假未休补偿标准计算公式 |
释义 | 一、年假未休补偿标准计算公式 年假未休补偿标准计算公式为: 每日的工资收入乘以百分之三百,每日的工资收入等于每月工资收入除以每月工资的天数。其中三倍为用人单位在正常工作期间支付的工资收入。每日工资等于每月平均工资除以每月工资的天数。月平均工资等于一年内到期工资总额减去加班工资。 不能享受年休假的情况有:员工全年事假累计20天以上,所在单位不扣工资;累计工作满一年不满10年的员工,全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复原军人。新招工人和自谋职业回原单位工作的,工作时间未满一年的,不享受年休假。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年假的天数 法律网提醒您,年休假有多少天,需视情况而定: 1.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可享有5天年假; 2.连续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可享有10天年假; 3.连续工作已满20年的,可享有15天年假。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七条 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不放年假可以仲裁吗 不放年假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引用法条: [1]《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2]《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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