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保险到期了上路怎么处罚 |
释义 | 一、强制保险到期了上路怎么处罚 强制保险到期了上路的处罚标准如下: 1.若查出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由公安交管部门扣留机动车,并通知其投保,处罚其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后依照规定补办交强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2.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交管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二、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是什么 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是交强险。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过期了怎么办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过期了,发生交通事故的,交强险不承担事故责任。法律网提醒您,如果有商业险的,由商业险在限额内赔偿,超出限额或者没有购买商业险的,由责任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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