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国家规定流产产假多少天
释义
    一、国家规定流产产假多少天
    国家规定流产产假多少天,需要具体分析:
    1.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2.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3.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4.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产假工资怎么发放
    法律网提醒您,产假期间工资的发放方式:
    1.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根据生育保险的相关规定,在生育期间,公司已经交纳了生育保险,为此职工只能依法享受生育津贴和医疗津贴,不应享受适用双倍工资。
    
    三、产假不发工资的仲裁时效
    产假不发工资的仲裁时效是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引用法条: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9 9:5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