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劳动仲裁赔偿金怎么算 |
释义 | 一、工伤劳动仲裁赔偿金怎么算 工伤劳动仲裁赔偿金计算: 1-6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85%/80%/75%/70%/60%;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40%/30%;丧葬补助金=当地社平工资×6;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工伤赔偿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工伤赔偿仲裁程序: 1.当事人提出工伤申请。 2.工伤认定部门接受申请。 3.工伤认定部门作出是否工伤的认定。 4.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5.由社保局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否则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不自愿承担,申请劳动仲裁。 ![]() 三、工伤劳动仲裁期限有多长时间 法律网提醒,工伤劳动仲裁期限是一年。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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