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免责的债务承担可以追偿吗 |
释义 | 一、免责的债务承担可以追偿吗 是的,免责的债务承担是可以追偿的。 免责的债务承担,具体指的是第三人取代债务人的地位,从而承担全部债务,使原债务人脱离与债权人的合同关系,这种承担方式可以分为两种形式: 1.第三人与债权人直接订立债务承担合同; 2.第三人与原债务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虽然债务人被免除了责任,但债务本身仍然存在。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债权人免除了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时,债权与债务关系部分或全部终止,除非债务人在合理的期限内对此拒绝。 此外,如果债权和债务归属于同一人,那么债权与债务关系也将终止,但这种情况不能损害第三人的利益。 二、合伙债务承担的追偿 在合伙关系中,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如果一个合伙人偿还的合伙债务超过了自己应当承担的数额,该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进行追偿。 1.对于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全体合伙人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根据合伙协议中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出资比例来分担。 如果合伙协议中没有规定这些比例,那么可以根据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来承担,对于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根据其过错程度相应地多承担责任。 2.对于那些只提供技术性劳务而不提供资金或实物的合伙人,他们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也应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根据合伙协议中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技术性劳务折算的出资比例来承担。 如果没有约定这些比例,那么可以按照约定的或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来承担;如果没有盈余分配比例,则按照其他合伙人的平均投资比例来承担。 如果合伙人在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时选择退出合伙,且未按照约定或合理方式分担合伙债务,那么该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仍应承担清偿责任。 但如果退伙人已经分担了合伙债务,那么他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 ![]() 三、退出合伙人的债务责任 当合伙人选择退出合伙时,其债务责任并不会立即消失。 1.如果退伙人在退伙时未按照约定或合理方式分担合伙债务,那么他对原合伙的债务应承担清偿责任。这意味着,即使退伙人已经不再是合伙的一部分,他仍然需要对合伙期间产生的债务承担责任。 2.如果退伙人已经按照约定或合理方式分担了合伙债务,那么他对合伙期间的债务责任可能会减少。 但请注意,退伙人对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然负有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如果其他合伙人无法偿还债务,债权人仍有权向退伙人追偿。 总的来说,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合伙债务承担都是法律领域中重要的概念。了解这些概念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债务追偿的法律规定和操作流程。 债务承担与追偿是法律中的重要概念,本文为你提供了详细的解读。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或需要专业法律建议,请随时在法律网上提问,我们的法律专家将为你提供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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