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注销公章需要上交吗 |
释义 | 一、公司注销公章需要上交吗 公司注销公章不需要上交,由股东自行处理。法律网提醒您,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办理注销时印章应当交回工商部门。注销公司之前需要对公司进行清算,完成后才能去工商局地税国税领取表格开始注销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二、公司注销流程是什么 1.依法成立清算组,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2.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 3.清算组接管公司,展开清算工作; 4.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5.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6.根据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财产; 7.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三、公司注销资产分配顺序是怎样的 1.支付企业清算期间为开展清算工作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即清算费用; 2.支付应付款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等; 3.缴纳所欠税款; 4.清偿其他各项无担保债务; 5.在投资者之间分配剩余财产。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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