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户房屋给子女怎么办理 |
释义 | 一、过户房屋给子女怎么办理 过户房屋给子女的办理方式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如果采用赠与的方式把房产过户给子女。父母可以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赠与给子女的公证,然后带着公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二、房产过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房产过户诉讼时效是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三、房子过户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房子过户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买方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证明、网签协议、完税证明,另外产权证写几个人名字就需要几人到场; 2.卖方需要持有效身份证、户口证明及房屋所有权证到场办理。若该房产为夫妻共有时,夫妻双方都应该同时到场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房屋共有权证及结婚证等其他相关证件。如果该房产处于出租状态,卖方除提供上述证件外,还须提供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的书面材料。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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