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改名字需要什么条件和资料 |
释义 | 一、改名字需要什么条件和资料 改名字需要的条件如下: 1.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 2.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 3.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4.公安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 改名字需要的资料如下: 1.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证明父母、子女身份的证明材料。例如,家庭户口本、父母身份证、父母结婚证等; 3.证明子女姓名变更的事实、依据以及理由的相关材料; 4.两张一寸本人近期照片; 5.为孩子改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公民改名字的法律依据 公民改名字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民可以修改自己的名字并且拥有自己姓名的权利,任何人都无法干涉。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四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 三、改名字去哪里改 改名字要去户口登记机关改。变更户口姓名的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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