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孩子姓可以改成女方的吗 |
释义 | 一、离婚了孩子姓可以改成女方的吗 离婚了孩子姓可以改成女方的,但是需要经过孩子父亲同意,否则孩子父亲可以恢复孩子的姓氏。 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二、孩子抚养权起诉要多久 孩子抚养权起诉要三个月或六个月。且前述期限的具体情况如下,若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需要经审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中华人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三、离婚后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离婚后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条件是: 1.未满两周岁的孩子优先由母亲抚养; 2.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4.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2]《中华人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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