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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协议书变更去哪里办理
释义
    一、离婚协议书变更去哪里办理
    离婚协议书变更去法院或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到人民法院变更离婚协议,也可以自行变更离婚协议,自行变更离婚协议的,应当到相关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备份。根据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二、离婚协议书应具备的内容
    1.协议离婚书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4.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的划分原则及明细;
    5.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6.夫妻共同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7.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8.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9.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10.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11.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三、离婚协议书的生效时间
    1.法律网提醒您,离婚协议生效的时间具体是在办理完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的时候。
    2.离婚协议是协议离婚的必要材料,只要夫妻是在法定条件下签订的就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此时还未生效。
    3.离婚协议只有是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才生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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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0 1:5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