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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再婚时已成年的子女有继承权吗
释义
    一、再婚时已成年的子女有继承权吗
    再婚时自己的子女是有继承权的,但如果是继子女已成年,继子女无继承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情形如下: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三、放弃继承权公证要怎么办理
    法律网提醒您,放弃继承权公证要根据下列方式办理:
    1.由继承人携带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等材料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2.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提交材料的内容进行核查,符合规定的进行公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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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7:5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