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一定要去民政局签吗 |
释义 | 一、离婚协议一定要去民政局签吗 离婚协议不需要去民政局签。男女离婚的时候,是不需要当着民政局签订离婚协议书的,民政局的人只会询问离婚协议是不是双方自愿订立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协议书没有办理怎么办 离婚协议书没有办理离婚登记的,则不能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如果是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则对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的内容。离婚协议的内容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都应当履行协议的内容。不过由于离婚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所以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不能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只能先起诉,等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还不履行的,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三、离婚协议书与离婚证的区别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协议书与离婚证的区别是: 1.定义不同: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基于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相关事宜的经过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认可的书面协议。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一般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颁发。 2.法律效力不同:离婚协议书不能当离婚证使用,要办理离婚登记,因为离婚协议书在没办理离婚登记时没有效力的。离婚证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素,具有法律效力。 3.内容不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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