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员工解除赔偿标准 |
释义 | 一、劳动合同员工解除赔偿标准 一般不需要赔偿。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五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1.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高劳动条件的; 3.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工资的; 4.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报酬的; 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二、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能领失业金吗 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能领失业金,但要符合以下要件: 1.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求职要求; 2.已缴纳失业保险金十二个月以上; 3.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六十日之内前往办理领失业金手续的。 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法律网提醒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即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十五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