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竞业禁止协议无效的情形 |
释义 | 一、竞业禁止协议无效的情形 竞业禁止协议一定无效的情形包括:限制主体不符合法律要求、禁止时间不符合法律要求、未约定竞业禁止范围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二、未明确约定补偿金怎么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竞业禁止并非只单纯的对劳动者不利,竞业禁止协议制度劳动者规定了一些基本生活保障,避免用人单位利用竞业禁止来打压劳动者。竞业禁止其实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不是掌握一篇文章就能将其吃透的,小编建议您向法律咨询网律师进行专业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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