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争议仲裁地如何选择 |
释义 | 一、劳动争议仲裁地如何选择 劳动争议仲裁地的选择是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二、劳动仲裁直接去法院起诉吗 劳动仲裁不是直接去法院起诉。劳动仲裁开庭流程如下: 1.宣布开庭、确认到庭人员情况、宣读开庭纪律; 2.说明案件情况; 3.在仲裁庭的主持下由当事人进行陈述、申辩、质证; 4.以及进行调解或者作出仲裁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三十五条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三、劳动仲裁有结果后下一步如何做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仲裁有结果后下一步这么做:劳动仲裁结果出来双方按照仲裁书的仲裁结果自行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一方拒绝履行仲裁书的结果的,那么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届时法院会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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