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事人什么时间内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
释义 | 一、当事人什么时间内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当事人什么时间内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具体情况如下: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二、申请行政复议的程序是怎样的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行政复议有以下程序: 1.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 2.复议机关受理申请后,在七天内把复议申请书的副本或者是复印件发给被申请人; 3.被申请人在收到相关资料之后要之在十日内提出书面的答复; 4.复议机关进行审查和调查,并且提出和通过复议意见; 5.复议机关制作复议决定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三、行政复议的特征 行政复议的特征主要有以下三点: 1.行政复议是具有一定司法性因素的行政行为。 2.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和纠错机制。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对下级或者政府对所属的行政机关作出的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实施的一种监督和纠错行为。 3.行政复议是国家行政救济机制的重要环节。法律网提醒您,行政救济包括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行政复议、行政监督。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一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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