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拟定合同履行地 |
释义 | 一、如何拟定合同履行地 如下拟定合同履行地: 1.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3.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4.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二、没有合同履行地怎么起诉 没有合同履行地的,若是合同有约定管辖法院的,应当在约定的地点起诉。若是合同没有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规定,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合同中可以选择合同签订地、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合同履行地和合同签约地的区别 法律网提醒您,签约时的所在地是指双方签订合同时候,双方在签约的地方。合同履行地是指履行合同时候的所在地。可以是合同中约定的实施的所在地来履行这合同,也可以不是,可以是其他所在地来实行这合同的。两者之间的区别在于履行地是合同约定的,这是合同已经成立后,双方根据合同的内容来履行自己的行为。而合同签约地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约定的地方,这个时候合同可能尚未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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