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一方能向另一方要经济补偿吗 |
释义 | 一、离婚时一方能向另一方要经济补偿吗 离婚时一方能向另一方要经济补偿,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前提条件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实行夫妻分别财产制; 2.行使时间为离婚经济补偿请求权的行使时间限于离婚之时; 3.适用的情形离婚补偿请求权不考虑双方过错情况。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一方经济困难另一方补偿多少 离婚一方经济困难另一方给补偿应当由双方自行协商,一般是适当补偿,而这适当则是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以及其他因素决定的,不存在具体的数额标准。对于这个补偿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进行处理。 ![]() 三、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离婚的流程如下: 1.到婚姻登记处进行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2.婚姻登记处进行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民法典》及《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法律网提醒您,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 3.进行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民法典》和《婚姻登记条例》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对不符合《民法典》和《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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