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坏军婚罪是自诉还是公诉案件 |
释义 | 一、破坏军婚罪是自诉还是公诉案件 破坏军婚罪是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判。破坏军婚的表现,一般是与军人的配偶同居或者结婚,会被处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因为破坏军婚罪影响恶劣,受公众关注度高,造成的后果不仅仅是影响军人一个人,甚至会影响到整个军队的稳定。而且正在服役的军人没有时间去调查取证,所以只能依靠公诉来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破坏军婚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至于行为人原来有无配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现役军人与其他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或结婚的,也应以本罪论处。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破坏军人婚姻关系的故意。 ![]() 三、破坏军婚罪和重婚罪的区别 法律网提醒您,两者的区别为: 1.行为方式不尽相间。 2.主观认识内容不同。 破坏军婚罪不仅认识到对方必须是他人的配偶,而且还必须意识到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非一般人的配偶,否则即不可能构成其罪;而后罪在主观上则分为两种情况:其一,对有配偶的人而言,只要其意识到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还未解除或者消失;其二,对没有配偶的人而言,则只要认识到对方是他人的配偶即可,并不要求对方是某种具有特定身份人的配偶。 3.行为所指向的对象不同。 破坏军婚罪同居或结婚指向于现役军人的配偶;而后罪的对象是指向于非现役军人的配偶,即包括已结婚的人,又包括未结婚的人。而破坏军婚罪的对象必须是已经与现役军人结了婚的人。 4.所侵犯的客体不同。 破坏军婚罪所侵害的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而后者则是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 5.对方构成犯罪的性质不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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