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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前一方欠债怎么处理
释义
    一、离婚前一方欠债怎么处理
    离婚前一方欠债处理方式是由债务人全部承担。但如果该债务为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或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共同清偿。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一方债务不还是否会影响孩子
    夫妻一方欠钱不还的会影响孩子。法律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其财产实施让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的行为,所以夫妻一方有欠钱不还的行为会影响孩子。
    
    三、夫妻个人债务有哪些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3.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5.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6.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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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5:4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