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跟遗赠的区别? |
释义 | 一、遗嘱跟遗赠的区别? 遗嘱跟遗赠的区别有: 1.接受遗产的主体不同:受遗赠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或国家,但必须不是立遗嘱人的法定继承人;而遗嘱继承人只能是自然人,并且必须是法定继承人。 2.权利的行使方式不同:受遗赠人只有在知道受遗赠的两个月内明确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时才视为接受,否则视为放弃遗赠;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处理前,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的视为接受继承。 3.遗嘱和遗赠的构成要件和效力是不同的,在现实生活中一定要区分不同的情况来判定遗嘱的效力。 二、遗嘱的法定继承人有哪些 遗嘱的法定继承人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一顺序继承人先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冲突怎么办 法律网提醒,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冲突的以遗赠扶养协议为准。法律关于继承权的规定:有遗赠扶养协议的,遗赠扶养协议优先;没有协议的,看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既没有协议,也没有遗嘱的,就按照法定继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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