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连带责任保证如何约定 |
释义 | 一、连带责任保证如何约定 连带责任保证的约定是当事人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责任的范围由保证人和债权人协商确定,并且在保证合同中载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八条 【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连带责任保证的特点是怎样的 连带责任保证的特点是以下几点: 1.连带责任保证是由保证人与主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和法律推定的保证方式。作为保证方式的一种,当事人应当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连带责任保证方式。法律网提醒您,如果保证人与保证权人对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没有作出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连带责任保证。 2.由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均负有全部清偿的责任。 3.主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 三、民法典规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期限多久 民法典规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期限为六个月,但保证人与债权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