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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情形有哪些类型
释义
    一、刑事拘留情形有哪些类型
    刑事拘留情形有如下: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刑事拘留会关押在哪里
    刑事拘留一般会关在派出所。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羁押期限最长不超过37天。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3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因此,刑事拘留后,被拘留人在24小时以内会被关在公安局的看守所。法律网提醒您,异地执行拘留的,应当在到达管辖地后24小时以内将犯罪嫌疑人送看守所羁押。
    
    三、刑事拘留可否探视
    刑事拘留期间,除委托律师可会见外,其他人不能探视,但可送生活用品和生活费。家属只能等到案子判决并生效后才能探视。
    从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带走羁押,有三个阶段,立案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审理阶段,这三个阶段亲属都不能探视嫌疑人,必须要等到案子判决并生效后才能探视。而自立案侦查阶段开始,就可以委托律师。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这也是刑诉法修改之后,提前了律师介入案件的时间,对犯罪嫌疑人是有利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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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10: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