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情况 |
释义 | 一、起诉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情况 起诉不予受理的情形有以下情况: 1.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2.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4.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5.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6.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7.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二、民事案件诉讼程序 民事诉讼程序步骤是: 1.首先要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 2.要有明确的被告,被告要正确; 3.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4.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三、民事案件起诉不予受理怎么办 法律网提醒您,应当出具收据。如果不立案,又不出具收据,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投诉。 1.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 2.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 3.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 4.对立案工作中存在的不接收诉状、接收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诉状内容,以及有案不立、拖延立案、干扰立案、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或者决定等违法违纪情形,当事人可以向受诉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投诉。 5.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投诉之日起十五日内,查明事实,并将情况反馈当事人。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