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承包经营权包括 |
释义 |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包括经营权、流转权、继承权、收益权,以及土地被征收后获得补偿的权利。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九条:承包人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行经营或者保留土地承包权,转让承包土地的土地经营权,并由他人操作。第十七条承包人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承包地的使用权和收益权,有权独立组织产品的生产经营和处置;(二)依法交换、转让承包地经营权;(三)依法转让承包地经营权;(四)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取得相应补偿;(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三十二条承包人应得的合同收入,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的义务。家庭承包合同中承包人的义务。(1)家庭承包合同中承包人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八条规定:“承包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一)维护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2)家庭承包合同中承包人的义务。 承包人除承担法定义务外,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经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可以合理约定承包人依法承担的义务。双方依法约定的义务是根据具体承包工程和各地农村经济发展情况确定的,主要包括:①按合同约定支付承包费;②按约定建设农业经营辅助设施。 2。承包人在其他承包形式中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农村土地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应当签订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在其他合同形式中,承包人的义务为约定义务,由双方依法约定。 以上知识是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包括经营权、转让权、继承权、收益权和土地被征收后获得补偿的权利。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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