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什么?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通过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可以通过转包、租赁、交换、转让等方式转让。根据《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的有关规定,流转的主体是享有承包经营权的农民。根据《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有承包权的农民。农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分包、交换、租赁、转让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阻碍。流通的对象是附属于承包人承包权的合同或者合同标的物。承包经营权流转实际上是对土地权利的处分,包括两种方式:一种是对承包经营权的处分,即农民有条件地将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第三人,从而终止与集体经济组织的合同关系;一是不改变与集体经济组织原有的合同关系,而是将合同标的物转让给第三人使用和控制。流通的目的是处分收入或获得补偿。根据《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经营权转让后,农民可以依法取得转包款、租金、出让金等。转让收入归承包人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截留。一是坚持土地出让与土地所有权相结合的原则。按照现有土地承包经营关系长期稳定不变的要求,继续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在确权、确权的前提下,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土地流转。土地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性质、使用方式,不得损害土地承包人的权益。二是坚持土地流转与发展特色主导产业相结合的原则。要制定明确的主导产业方向和农业结构调整规划,引导土地承包人多方式流转土地,把土地集中到特色主导产业,发展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3) 坚持土地流转与发展设施农业相结合的原则。按照设施农业发展总体规划,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采取相应的激励政策,积极推动土地流转向规模经营和设施农业发展。(4) 坚持土地流转与农业产业化相结合的原则。围绕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模式,推进土地流转,建设经营面积大、标准化生产程度高、产品安全可靠的工业生产基地。(5) 坚持土地流转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推进土地流转,农民专业合作社将逐步成为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主体。让我们把这个问题说清楚。在实践中,我们需要知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是通过转包、租赁、交换、转让等方式进行的,这对老百姓来说非常重要。毕竟,很多地方都会出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只有认清了,才能依法保护自己的利益。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您咨询法律律师。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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