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证合同如何约定保证期间 |
释义 |
一、保证合同如何约定保证期间 根据意思自治原则,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保证期间。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则保证期间推定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推定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二、保证合同生效时间 借款合同纠纷中的保证,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第三人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保证合同一经签订即生效;二是第三人和贷款人、借款人共同签订担保贷款合同。担保贷款合同中有保证条款,或虽无保证条款,但第三人在“保证人”栏目内签名或者盖章,保证合同也即告成立并生效。三是担保人单独出具保证书,这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情况。最为典型的,是第三人在贷款人出具的格式化的“不可撤销保证书”上签名或盖章并交回贷款人。除此以外,第三人出具的具有保证性质的书面文件,包括信函、传真等,也属于保证书的范围。在这种情况下,只要贷款人没有明确表示拒绝,都应认定保证合同成立并生效。可见,保证是诺成性法律行为,保证合同一经订立即告生效。 三、保证合同的合同内容有哪些 1、所谓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代为履行或连带责任的协议。 2、保证合同作为担保合同的一种,相对于主合来说,属于从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约作为保证合同成立的典型形式; (2)保证人与债权人、主债务人共同订立合同; (3)保证人单独出具保证书。 3、保证合同包括以下内容: (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保证的方式; (4)保证担保的范围; (5)保证的期间; (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7)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保证合同如何约定保证期间的相关内容,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合同中双方需要明确约定保证期限,对于具体的时间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是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来进行约定的,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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