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承包经营权何时出让 |
释义 |
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耕地、林地、草原统一登记后,向承包人颁发土地承包经营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四条国家对耕地、林地、草原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关应当向承包人颁发《土地承包经营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家庭成员,均纳入《土地承包经营证》或《林权证》。登记机关除按规定收取证件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解决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是指因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流转、调整、收回和履行合同发生的纠纷。它不仅可以发生在土地承包人之间,也可以发生在土地承包人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治组织之间,也可以发生在农民与其他单位和个人之间。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解决,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机关依照职权侵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的,除法律规定的若干事项外,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协商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再次发生后,当事人在自愿相互理解的基础上,直接自行协商解决纠纷。调解是指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由当事人约定的第三人进行沟通和调解,使纠纷双方当事人自行解决。 以上知识是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耕地、林地、草原经国家统一登记后,向承包人颁发土地承包经营证。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