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何时可以取保候审 |
释义 | 一、何时可以取保候审 在法院判决生效之前的任何时间都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取保候审能不能抵消拘役时间 法律网提醒您,取保候审不能抵消拘役时间。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取保候审并不算是刑事羁押措施,所以取保候审是不能折抵刑期的,只有在判刑之前被羁押的人,日后判刑,才能进行折抵。如刑事拘留、逮捕、监视居住等才能折抵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三、取保候审还会被收监吗? 取保候审后有可能会收监。如果检察院取保候审开庭后,只要不违反规定不犯罪,就不会变更强制措施,要等法院判决,根据法院判决内容进行执行。但是,如果经过法院判决,是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会被收监执行。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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