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宣告无效的婚姻怎么办 宣告无效的婚姻,婚姻关系自始无效。 确定无效婚姻的,无效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如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有关婚姻无效的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可以上诉被宣告无效的婚姻吗 不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一经受理,经审查确实属于无效婚姻,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无效的判决,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法院不予准许,以维护婚姻的严肃性。同时,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处理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可上诉。 法律网提醒您,无效婚姻案件的处理,应当一律使用判决,并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其他纠纷分别制作法律文书,且一审终审。对于婚姻效力的判决书已经做出即具有法律效力,各当事人均不能提起上诉。而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问题,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请求法院进行调解、判决。  三、婚姻被宣告无效存续期间的财产归谁 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婚姻被宣告无效存续期间的财产问题,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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