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关系中的债务清偿方式 |
释义 | 一、合伙关系中的债务清偿方式 合伙关系中的债务清偿方式有: 1.先以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2.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普通合伙人承担债务超过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二、合伙企业债务清偿的原则是什么 合伙企业债务清偿的原则有以下几点: 1.全额清偿的原则。这里的全额清偿是指对债务的全额清偿,不包括合伙人的权益,即清算人在对合伙企业财产进行清理、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支付清算费用,确认合伙企业的财产足以抵偿其债务时,依法处分合伙企业财产,将属于债权人的财产全额偿付给债权人。 2.先合伙企业债权后合伙人债权的原则。清算人只有在全额清偿合伙企业债务后,才能以所剩资产向合伙人返还其出资和分配收益。在清偿完合伙企业债务前,即使其财产具有向合伙人分配的余地,清算人也不得先向合伙人分配财产。 3.按照约定分配合伙企业财产的原则。企业清算完毕,即应按规定的办法和比例分配所剩财产,未约定办法和比例的,依据法律规定各合伙人平均分配所剩财产。 ![]() 三、合伙企业的设立要具备什么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合伙企业的设立要具备以下条件: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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