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监 |
释义 | 亦称分房监。明清以后监狱出现的以囚犯的性别、年龄及罪行轻重分房囚禁的制度。明以前,监狱实行男女老幼、罪行轻重犯、已决与未决犯混合监禁制。明朝开始实行混合杂居制下的部分分房监禁制,除了贵贱异狱。男女分监以及对老小废疾采取锁禁散收的作法外,还将监狱分为内外监。内监专门监禁强盗及死刑重犯;外监监禁流以下之罪囚。清律有专条规定。《嘉庆会典》卷四十三“刑部”:“监狱外垣周堆棘剌,内外监皆隔以桓墙。”至今仍完整保留的山西洪洞时代的县监分监情况是:监有内外、男女之分,死囚禁于内监。相传名妓苏三就关押在女犯内监中。但此时分监制仍不完尚。清末,清政府仿日确立了分类监禁制度。《大清监狱律草案》确立三种监狱,徒刑监、拘留场、监禁所(留置所属未决犯)。各种监狱不得杂居,男女不得杂监,有暴行危险的囚犯和传染病犯要进入夜间独居拘禁监房。当时的京师模范监狱、奉天、湖北、两江(江宁、江西)、云贵、山东、广东等模范监狱即是根据新监原则建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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