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证合同的期限法律规定 |
释义 | 一、保证合同的期限法律规定 保证合同的期限法律规定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保证合同什么情形下无效 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 1.主体不适格签订的合同。即例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合同。例如,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签订违法违规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4.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即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即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三、保证合同属于担保合同吗 保证合同是属于担保合同的。法律网提醒您,保证合同指的是保证人和债权人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代为履行或连带责任的协议,属于担保的其中一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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