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合同效力的存在与否如何确认 |
释义 | 一、担保合同效力的存在与否如何确认 担保合同效力的存在与否的确认首先是看主债权合同是否有效,如果主债权合同有效的,则要看担保合同的效力,担保合同的有效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担保合同的内容 担保合同的内容根据担保的具体方式有所不同: 1.保证合同内容 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保证的方式; 保证担保的范围; 保证的期间等内容。 2.抵押合同内容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抵押担保的范围。 3.质押合同内容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质押担保的范围。 法律网提醒您,合同内容有变更的,可以进行补正。 三、担保合同风险防范 担保合同的风险防范主要有以下五种途径: 1.注意担保财产的合法性 即要考察担保物是否为法律禁止流通物,是否为根本不能变现的物品,担保人是否拥有担保物的所有权。 2.注意担保财产的真实性 担保财产应是法律上没有缺陷,真正为担保人所控制及占有的财产。 3.考虑担保财产的变现能力 即使真实合法的财产其变现能力也会因各种原因降低,从而使债权人的利益受到损失。 4.对保证人资格进行考察 采用保证形式进行担保的情况,对保证人的资信能力、信誉即资质进行认真的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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