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担保人是否应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和义务 |
释义 |
一、借款担保人是否应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和义务 借钱的担保人可能需要承担还款的义务,如果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借款的,则担保人需要根据约定承担其相应的担保责任,担保人在承担了担保责任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第六百九十九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担保合同的生效要件 法律网提醒您,担保合同生效的条件分别有: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依法成立。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定其他情形等。 ![]() 三、借款担保人时效多久 借款担保人有效期是六个月。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根据双方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有效期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借贷担保人是需要为担保履行一定的法律责任,同时担保人需要等到借贷关系完全消失之后,其担保的责任才能够因此而消失。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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