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家暴立案后是否可以销案 |
释义 | 一、一般家暴立案后是否可以销案 一般家暴立案后是可以销案的。刑事案件有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自诉案件一般是涉及家庭、婚姻方面的案件。所以家暴致轻伤的,立案是可以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家庭暴力的处理方式 1.发生家庭暴力事件,受害人有权利提出请求,所在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和调解。 2.对于正在实施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可向公安机关提出请求,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其中对于情节恶劣的施暴者,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对其给予拘留或罚款的行政处罚。 3.实施家庭暴力,致被害人轻伤以上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提起公诉,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 4.经常、持续实施家庭暴力,给受害人身体和正常生活产生严重影响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 三、家暴要怎么留证据 法律网提醒您,家暴要留的证据:报警记录,警方对家庭暴力制作的笔录;证人证言,小区的保安,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等出具的书面证言;妇联、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等基层工作单位或组织开展的调查或调解工作出具书面证据;医院的鉴定证明等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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