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份公司股东大会职权有什么 |
释义 | 一、股份公司股东大会职权有什么 股份公司股东大会职权有: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二、什么情况下需要召开股东大会 需要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 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的三分之二的; 2.公司未弥补的损失达到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三、股东大会的对于参与的股东有什么要求 股东大会的对于参与的股东应当具备的要求,并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法律网提醒您,一般只要为公司的股东,就能参加股东大会。 根据《公司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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