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仲裁裁决的效力怎样 |
释义 | 一、仲裁裁决的效力怎样 仲裁裁决的效力如下: 1.当事人不得就已经裁决的事项再行申请仲裁,也不得就此提起诉讼。 2.仲裁机构不得随意变更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 3.其他任何机关或个人均不得变更仲裁裁决。 4.仲裁裁决具有执行力。 二、仲裁裁决后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资料 仲裁裁决后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资料如下: 1.仲裁申请执行书; 2.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3.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复印件副本。 4.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委托代理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5.双方送达回执复印件。 ![]() 三、仲裁裁决书的格式是怎样的 法律网提示您,仲裁裁决书的格式如下: 1.申诉人和被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单位名称、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代理人的姓名、职务; 2.申诉的理由、争议的事实和要求; 3.裁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法规; 4.裁决的结果及费用的负担; 5.不服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期限。裁决书由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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