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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释义
    一、离婚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如下四种:
    1.对方重婚的。判定是否构成重婚。一就是领取结婚证的重婚,二就是以夫妻名义形成事实婚姻的重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符合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条件包括三个方面,具体有:有配偶者;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
    3.实施家庭暴力的。构成家庭暴力的行为有:家庭暴力中的身体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法律网提醒,离婚赔偿精神损失费数额按照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过错方的过错程度、过错方具体的侵权情节、过错方的经济负担能力、当地的经济状况等因素来确定。
    二、离婚可否要求第三者赔偿
    离婚不可要求第三者赔偿。根据我国法律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也就是说,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中的第三方,不是离婚赔偿的当事人。离婚赔偿的当事人只能是夫妻中的过错一方。因此,离婚不可以要求第三者赔偿。
    
    三、离婚有赔偿青春损失费么?
    离婚时没有青春损失费补偿的。从法律的角度看,离婚青春损失费是没有被直接认可和支持的。青春损失费是一个民间发展而来的词,是离婚的人因为自己心灵受到创伤,认为自己在婚姻中处于劣势地位并且付出比对方多,希望在离婚的时候获得经济上的补偿,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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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0:3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