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离婚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
释义 | 一、什么情况下离婚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下列情况下离婚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1.对方重婚的。判定是否构成重婚。一就是领取结婚证的重婚,二就是以夫妻名义形成事实婚姻的重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符合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条件包括三个方面,具体有:有配偶者;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 3.实施家庭暴力的。构成家庭暴力的行为有:家庭暴力中的身体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离婚赔偿精神损失费数额如何确定 离婚赔偿精神损失费数额按照下列因素确定: 1.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应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损害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是否给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学习带来影响,由于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法律网提醒,必要时应由医学专家鉴定其轻重程度,以便确定赔偿数额的高低。 2.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包括过错方实施过错的种类、动机、情节等过错程度,一般与造成的损害成正比,过错轻微的,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就小,确定赔偿数额应相对较小;过错严重的,对受害人所造成的精神损害就大,则应确定相对较高的赔偿数额。 3.过错方具体的侵权情节。应结合过错方侵权行为的方式、手段、 场合等具体情节综合考虑,如虐待比一般的过错行为严重,侵权方式越恶劣,持续时间越长,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就越大,其赔偿数额的确定应相对较高。 4.过错方的经济负担能力。要考虑过错方有无固定的经济来源。 5.诉讼时当地的经济状况。 三、离婚有赔偿青春损失费么? 离婚时没有青春损失费补偿的。从法律的角度看,离婚青春损失费是没有被直接认可和支持的。青春损失费是一个民间发展而来的词,是离婚的人因为自己心灵受到创伤,认为自己在婚姻中处于劣势地位并且付出比对方多,希望在离婚的时候获得经济上的补偿,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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