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一继承人财产分配原则 |
释义 | 一、第一继承人财产分配原则 第一继承人财产分配原则为: 1.原则上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配原则; 2.适当照顾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继承人原则; 3.对主要扶养被继承人的可以多分原则; 4.能扶养不扶养的继承人,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原则。 二、法律第一继承人是什么 法律第一继承人是指法定继承中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法定继承中,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三、遗产指定继承人需公证吗 遗产指定继承人不需公证,公证的目的是为了防止遗产纠纷,如果当事人和其他继承人对于继承的财产有明确的划分,可以不需要公证。但是由于每个家庭有每个家庭不同的情况,而且随时可能会发生变故,为了防止不必要的纠纷,建议最好还是去办理公证为好。这也是日后出现风险后,可以向法院提交的有力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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