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赡养扶助义务是什么 |
释义 | 一、子女赡养扶助义务是什么 子女赡养扶助义务如下: 1.子女应当对父母履行经济上的赡养义务,在物质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 2.子女当对父母履行生活上照料的义务,使患病的父母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以及妥善安排父母的住房; 3.子女应当对父母履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应当关心父母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父母。 二、可以免除赡养义务的情形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 3.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4.成年子女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于维持生活的; 5.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仍在校就读的。 ![]() 三、没有履行抚养义务的父母需要赡养吗 没有履行抚养义务的父母需要赡养的,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前者并非后者的前置前提条件,即使没有对子女尽抚养义务,子女也应尽赡养义务。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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