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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三方协议书和就业协议书的区别
释义
    一、三方协议书和就业协议书的区别
    三方协议书就是就业协议书,因此是没有区别的,法律网提醒,三方协议书只和劳动合同有所区别:
    1.主体不同。三方协议书的主体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而劳动合同只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个主体。
    2.依据不同。三方协议书依据的是教育部颁发的部门规章,劳动合同依据的是《劳动法》和《民法典》。
    3.内容差异。三方协议书可规定毕业生自身情况、就业意向、用人单位同意接收、学校派遣等,而在劳动合同中,依法必须明确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等必备条款。
    4.签订时期不同。三方协议诉一般在学生毕业前签订,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只有等到毕业后方可。
    5.效力不同。三方协议书只是毕业生在“择业”过程中签订的协议,其效力始于签订之日,终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时。劳动合同的有效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以合同方式确定的,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双方不得随意变更、中止。
    二、就业协议书有哪些条款
    就业协议书有下列条款:
    1.高校毕业生基本情况,应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专业、学制、毕业时间、学历、联系方式等。
    2.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应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单位性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档案接收地等。
    3.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约定的有关内容。
    4.各方应严格履行协议,任何一方若违反协议,应承担违约责任。
    
    三、就业协议的签订原则
    就业洗衣的签订需要遵循如下原则:
    1.主体合法原则
    签订就业协议的当事人必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对毕业生而言,就是必须要取得毕业资格,对用人单位而言,用人单位必须具有从事各项经营或管理活动的能力。
    2.平等协商原则
    就业协议的双方在签订就业协议时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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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2: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