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法院第一次没判离怎么办 |
释义 | 一、婚姻法院第一次没判离怎么办 婚姻法院第一次没判离的,可以等六个月后再次起诉,并收集证据证明双方有法定的应判决离婚的情形。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夫妻诉讼离婚开庭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夫妻诉讼离婚第开庭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8.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三、夫妻诉讼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1.当事人双方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即双方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 2.提起离婚的一方为婚姻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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